5.报告审计发现
审计发现是审计依据和现场收集的审计证据对比后的结果。就信息系统控制的某个方面,审计发现可能是正面的,即符合了审计依据的要求;也可能是负面的,即被审计对象尚未满足审计依据要求。
审计组长应在末次会议上与被审计单位初步沟通审计发现,并达成一致。然后正式准备审计报告,以书丽形式将审计发现报告给被审计单位,或者此次信息系统审计的委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