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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明确软考证书与职称对应关

2025-02-11 17:34:04 | 来源:企业IT培训

根据原人事部、原信息产业部文件(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规定,软考实行“以考代评”政策,既是职业资格考试,又是职称资格考试。获得软考等级证书等同于获得对应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近日,四川、河南两省也相继发布通知文件,再次明确软考证书与职称对应关系。

河南

根据河南人社局发布的 < 关于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工作的通知 > ,明确了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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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明确了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 软考高级资格对应高级工程师

◆ 中级资格对应工程师

◆ 初级资格对应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政策依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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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深化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激发技能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依据国家关于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相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衔接对应问题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准入类、水平评价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根据国家相关要求适时动态调整。

(二)国家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取得、现已停止考试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并可按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

(三)在对应范围内,对已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才,全省企事业单位可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等情况,直接聘任相应职称,无需换发我省职称证书。符合晋升高一层级职称标准条件的,可以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直接申报评审或考试。

二、关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问题

(一)具有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可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医疗技术、技工院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等10个系列的职称评价。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由用人单位考核认定初级职称:

(1)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或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3)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1)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河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职称:

(1)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2)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师”获得者、“世赛奖牌”获得者(含指导教练)、“国赛金牌”获得者(含指导教练)。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正高级职称:

(1)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我省“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世赛金银牌”、“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2)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的高级技师,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8年。

(二)在我省从业且取得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医疗技术、技工院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等系列助理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职业技能评价条件的,可以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的职业技能评价。

1.取得本专业助理级职称满1年,可申报高级工职业技能评价。

2.取得相应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或取得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可申报技师职业技能评价。

3.取得相应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或取得相应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3年,可申报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

4.取得本专业正高级职称,或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满4年,可申报特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

三、关于数字经济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培育项目等级证书与职称衔接对应问题

参加国家和我省数字经济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培育项目,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的人员,可按如下要求认定、申报相应职称:

(一)取得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直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二)取得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直接认定为工程师。

(三)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

四、有关要求

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工作,是深入推进河南人才高地建设,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专业技术人才成长、拓宽技能人才成长渠道的重要手段。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加强政策执行的监督指导,切实抓好政策落实。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主体作用,对于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要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根据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中对应相应层级择优聘任。

以往同类政策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国家有新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职改〔2011〕11号)文件废止。

四川

四川人社局2025年1月2日发布 < 关于调整四川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明确了57项职业资格可由用人单位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专业技术职务对应表》,聘用到相应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需要再办理相应等级职称证书,凭职业资格证书和聘用文件即可申报高一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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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其中明确了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 高级资格对应高级工程师◆ 中级资格对应工程师

◆ 初级资格对应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政策依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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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四川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依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及国家相关政策,现对我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进行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系列(专业)职称制度改革文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对应关系见附件),可按照国、省有关规定作为参加公开招聘、岗位竞聘的依据。用人单位是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主体,对符合上述对应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择优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持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聘用证明,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以上应用场景均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二、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指导用人单位和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做好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工作,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三、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同时废止。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及相关规定实行动态管理,如本通知与国家出台的有关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新规定不符的,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而除上述两省以外,全国多地也都陆续发布过“软考证书与职称对应关系”。

各地区软考与职称对应关系文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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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有些地区对软考职称对应,聘用、评正高级等单独发布过文件,比如:

◆ 上海(沪人社专〔2020〕459号)明确规定了通过软考后进行职称聘用的条件及流程。◆ 四川大数据中心(川数中心发〔2022〕8 号)明确规定了通过软考考试后符合专业及其他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可申报相应职称。◆ 西藏(藏经信发〔2022〕74号)(藏经信发〔2022〕75号)明确了软考职称以及正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

所以,上述这些文件均可以说明软考证书与职称的对应关系。考生在公开招聘、岗位竞聘、办理资质申请、招投标、职称评审等...场景均可办理,比如:杭州E类人才申请、北上广深通过职称落户等,在办理这些业务时,是不需要单位聘任也同样可以去申请的,因为你拥有软考证书,也已经代表你拥有相应等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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