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软考最后冲刺阶段,各位考生除了知识点的巩固练习以外,一些其他事项也一定要注意啊,那么下面帮大家总结一下吧!
一、证件一定要带齐
考生必须凭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原件入场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明、外籍人员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有任何其他标记。
所以大家考前一定要检查好自己是否带齐了所需证件,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01、各地准考证打印时间
北京:11月5日至11月8日
天津:11月5日9:00后
河北:11月4日起
山西:11月4日上午9:00至11月12日下午14:00
内蒙古:11月4日至11月9日
吉林:11月4日起
辽宁:11月4日9:00至11月9日9:00
大连:考前一周内
黑龙江:11月5日至11月7
上海:11月6日10:00至11月8日16:00
江苏:11月4日9:00至11月10日14:00
浙江:11月4日10:00至11月8日16:00
宁波:11月4日10:00至11月8日16:00
安徽:11月5日16:00后
福建:11月4日至10日
江西:11月4日9:00至11月12日8:30
山东:11月5日9:00
河南:考前一周内
湖北:11月4日10:00至11月8日16:00
湖南:11月4日9:00至9日9:00
广东:11月5日9:00至11月8日17:00
广西:11月4日9:00至11月12日14:05
海南:11月4日至11月12日
重庆:11月4日9:00至11月10日9:05
四川:11月4日至11月8日
贵州:11月4日开始
云南:11月4日开始
西藏:考前一周内
陕西:11月4日至11月10日9:00
甘肃:11月4日至11月10日9:00
青海:11月5日9:00至11月8日24:00
宁夏:11月4日9:00至11月12日14:00
新疆:考前一周内
兵团:考前一周内
02、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准考证必须使用A4纸打印,可以黑白或彩色打印,确保打印在准考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准确,并请仔细阅读《考场规则》。
如果准考证打印成两页,可以尝试调整边距或缩放以打印在一张纸上,或保存为PDF格式再打印。建议多打印几份,同时保存电子版备份,以备不时之需。
建议考生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打印准考证,避免网络拥堵。
二、准备好考试用品
软考考场可携带用品:软考只能携带黑色签字,草稿纸一般考试时监考老师会分发。
软考考场不可携带用品:任何电子设备、储存设备、学习工具,例如手机、智能手环、智能手表、U盘、计算器、书籍、参考资料、草稿纸、有其他标记的准考证等。
三、预留一定时间
建议大家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并提前熟悉考点地址、交通路线,预留充足时间提前一小时到达考点,以免耽误考试。开考5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四、不要无故弃考
部分科目弃考只能等到明年下半年考试以及部分地区例如辽宁考区在《2024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辽宁地区报考简章》中明确提出“省信息技术教育中心建立考试数据库,对缺考(缺考1科即视为缺考)的考生取消下一次(每半年视为一次)在辽宁省内(大连除外)报考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资格。”总体而考生如果能够参加软考就尽量不要弃考,相信一定会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五、仔细阅读考场规则
一、考前40分钟,应试人员应到达准考证上所指定的考点,凭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明、外籍人员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下同)原件进入本资格考试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如实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到,经监考人员同意后进入考场,应试人员必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以备核对。
二、应试人员不得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笔记、纸张、计算器、报刊、手机、电子设备及通讯工具等,不得携带任何存储设备。
三、考试前30分钟,应试人员应根据监考人员的提示录入应试人员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信息登录系统,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后等待进入考试。考试开始后,由考试系统自动进行计时。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
四、考试开始5分钟后,迟到的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高级资格综合知识和案例分析2个科目连考,作答总时长240分钟,综合知识科目最长作答时长150分钟,最短作答时长120分钟,综合知识科目交卷成功后,选择不参加案例分析科目考试的可以离开考场,选择继续作答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结束前60分钟可以交卷离场。论文科目考试时长120分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初、中级资格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2个科目连考,作答总时长240分钟,基础知识科目考试最长作答时长120分钟,最短作答时长90分钟。选择不参加应用技术科目考试的考生,开考90分钟后可以交卷,开考120分钟后方可离场;选择继续作答应用技术科目的,考试结束前60分钟可以交卷离场。
五、应试人员须按照考试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不得关闭电源或作出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六、应试人员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独立进行作答,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到无法登录、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时可举手询问,不得自行处置。
七、提前交卷的应试人员须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确认答卷提交正常方可离开考场。考试时间结束后,应试人员作答系统自动交卷。应试人员须确认界面提示“交卷成功”,方可离开考场;如界面提示“交卷失败”,须及时联系监考人员。
八、应试人员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九、应试人员若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录、答题、保存、交卷,将不能正确记录相关信息,后果由应试人员自己承担。
十、应试人员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十一、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违规者,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