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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审核实施之召开首次会议

2018-04-16 11:33:17 | 来源:中培企业IT培训网

4.2.2现场审核实施

1.召开首次会议

应当与受审核方管理层,或者(适当时)与受审核的职能或过程的负责人召开首次会议。首次会议的目的是:

(1)确认审核计划;

(2)简要介绍审核活动如何实施;

(3)确认沟通渠道;

(4)向受审方提供询问的机会。

首次会议应当是正式的,并保存出席人员的记录。会议应当由审核组长主持。适当时,首次会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介绍与会者,包括概述其职责;

(2)确认审核目的、范围和准则;

(3)与受审核方确认审核日程以及相关的其他安排,例如,末次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审核组和受审核方管理层之间的中间会议以及任何新的变动;

(4)实施审核所用的方法和程序,包括告知受审核方审核证据只是基于可获得的信息样本,因此,在审核中存在不确定因素;

(5)确认审核组和受审核方之间的正式沟通渠道;

(6)确认审核所使用的语言;

(7)确认在审核中将及时向受审核方通报审核进展情况;

(8)确认已具备审核组所需的资源和设施;

(9)确认有关保密事宜;

(10)确认审核组工作时的安全事项、应急和安全程序;

(11 )确认向导的安排、作用和身份;

(12)报告的方法,包括不符合的分级;

(13)有关审核可能被终止的条件的信息;

(14)对于审核的实施或结论的申诉系统的信息。

标签: 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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