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与受审核方建立初步联系
与受审核方就审核的事宜建立初步联系可以是正式或非正式的,但应当由负责管理审核方案的人员或审核组长进行。初步联系的目的是:
(1)与受审核方的代表建立沟通渠道;
(2)确认实施审核的权限;
(3)提供有关建议的时间安排和审核组组成的信息;
(4)要求获得相关文件,包括记录;
(5)确定适用的现场安全规则;
(6)对审核做出安排;
(7)就观察员的参与和审核组向导的需求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