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继续教育,第八条可知纳税人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