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发布了2023下半年上海软考报名通知,2023年上海软考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10:00-9月21日16:00,请相关报考人员按通知的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上海市2023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沪人考〔2023〕51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2023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考办〔2023〕1号)和《关于2023年下半年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有关工作调整的通知》(工信教〔2023〕42号),现将《上海市2023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3年9月11日
上海市2023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级别、类别的考试。
二、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相关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缴费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安排在2023年11月4、5日两天分批次举行,各级别、各资格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
自2023年下半年起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各级别、资格、科目的考试方式均由纸笔考试改革为计算机化考试。
考试级别、资格名称、科目、时长详见附件。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当次考试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五、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www.ruankao.org.cn)的“报名入口”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相关说明。
特别注意:考生注册时必须登记本人日常使用的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随时关注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发送的短信通知(由于短信通知可能被手机系统拦截,请注意查看是否有被拦截的考试相关信息)、及时接听来电,当本人手机号码发生变更时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更新手机号码。如因手机号码错误、未及时关注短信或来电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10:00-9月21日16: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16:00。
考生网上报名前,须先按要求完成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同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网上报名时应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大小规格符合系统要求,占满图框),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一个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此报名点为提供考试报名咨询等服务的地点(非考试地点),报名点选定后不得更改。
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完成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
考试不设补报名和补缴费环节,请考生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和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三)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级别、资格名称和考试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四)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应对网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报名成功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限通过报名网站(www.ruankao.org.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10:00-11月3日16:00,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六)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相应报名点咨询(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联系方式如下:
1.上海市业余科技学院(上海科学会堂服务中心)(黄浦区雁荡路84号科学会堂2号楼2213室)
报名点代码:6262
联系电话:53824255
2.上海珅信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浦东新区浦电路489号由由燕乔大厦319室)
报名点代码:3030
联系电话:58201687 58206638
3.上海市信息化培训协会(杨浦区世界路200号1号楼118室)
报名点代码:2906
联系电话:65558015-1401
4.上海张江信息技术专修学院(浦东新区郭守敬路498号19号楼1楼104室)
报名点代码:2919
联系电话:50801913
5.上海复源科华人才事务咨询中心(杨浦区国定路428号同舟大厦6楼)
报名点代码:4545
联系电话:65106786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60元。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联系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
六、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五)考试结束后将按工作要求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必要的措施。请考生及时关注考试健康防护有关要求,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试现场管理,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地点在全市范围内随机统筹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提前规划赴考时间及路线。
(三)有关考试大纲与教程修订出版信息,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www.ruankao.org.cn)上发布。
(四)本次各级别、资格、科目的考试方式均为计算机化考试。
(五)考生一般可于考试后三个月左右,登录报名网站(www.ruankao.org.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六)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领证通知。考生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证书”栏目查询证书办理进度。
附件:《2023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排》
原文链接:http://www.rsj.sh.gov.cn/xxzsp/ksy/kwap/202309/t20230911_1311759.shtml